依據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》(GB 50292-2008);《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》(GB/T 50344-2004);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(GB 50009-2012);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010-2010);《砌體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003-2011);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(GB 50011-2010)等國家相關規范標準,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、抗震措施不符合現行國家設計標準要求、建筑結構存在受損情況的房屋需要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檢查。受淇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委托,對其辦公樓4棟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。